《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于日前下发,广东将实施“头雁”工程,着手构建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用3年时间集中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切实把党支部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时候,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至关重要,组织强不强,关键看头羊,因此,要加大培养基层组织负责人,助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培养“领头雁”要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培养“领头雁”要加强组织培养。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同时,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有情怀、有能力、有文化、有口碑的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培养“领头雁”要加大后备队伍培养。要保证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人才供给,要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党员中,按不低于1∶2的比例选取人员,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书记后备队伍试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可以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中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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