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司的全体员工:
为保障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彻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相关法规,公司现将自10月19日起新入职未办理社保的员工和已办理社保有账号的员工汇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公司统一社保遵循个人申请、公司办理原则,凡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含试用期)原则上均应参与。
2.已在原单位办理社保的员工若愿意将社保转入公司账户统一续交社保费用,需填写申请表,有欠费的应尽快将欠款缴清。
3.从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公司参照劳动合同统一为员工补缴和缴纳社保,员工原则上不得拖延或拒绝社保办理。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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