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涉及学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惨痛后果。为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即日起到本学期结束,市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在全市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骑“死飞”自行车的学生被交警拦下
昨日中午下课时分,泉州市第十一中门口,一名男生骑着“死飞”自行车(指未安装刹车装置的自行车,编者注),被正在开展专项行动的民警拦下。该男生解释说,他的自行车才买没多久,正打算过几天去安装刹车。“生命只有一次,没安装好刹车,这辆自行车就不能再骑出来。”民警对陈同学进行了教育,并将他的信息进行登记。短短一个中午,洛江交警在该校共查获5起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而上周,鲤城交警也在辖区内查获126起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学生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抄告学校、责令家长加强其教育监管,同时,所有被查处的禁骑车辆,都会进行登记并暂扣。若学校和教师疏于教育管理,引发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家长和社会公众违反上述严禁事项,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6类车辆
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严禁搭乘低速货车、严禁搭乘拖拉机、严禁搭乘超载车辆、严禁搭乘拼装或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信息来源: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分子公司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14017963号-1 ┊ 技术支持 |